台灣的寺廟神壇已經夠猖獗了,結果當年又遇到一群特愛宗教活動的立委,包括王金平和林岱樺等人,其中林岱樺特別狂熱,他們企圖修一部讓台灣宗教幾乎免受政府監管的法律《宗教基本法》,終於讓社會輿論看不下去才收手。
但是到目前為止,台灣的宗教團體仍然不受財團法人法納管,宗教背後的勢力大到壓過世俗法律,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一堆宗教團體內各種藏污納垢邪教式的集體洗腦導致的悲劇到今天都無法阻止。這其中也要歸因於台灣人民實際沒有建立一個有邏輯、秩序、和嚴謹道德規範的宗教信仰有關。某些不肖命理師看到那些神壇的泛靈薩滿市場這麼好賺,於是也搞起這套,開始弄什麼開光開運物,看你的前世今生,最後還有人以雙修為名性侵女信徒。
希望大家都能夠建立一個觀念,如果是真正的佛教或道教,都不會跟你談有求必應,那都是泛靈信仰,大家去拜龍山寺霞海城隍廟基本上跟去日本神社拜神沒什麼差別,只是說上述大廟的靈比較正派。當然大家都希望神明保佑有求必應,但還是盡可能往那些講規矩心性比較正派的靈那邊拜,不要去找什麼神壇,這篇應該把台灣的民間信仰全部得罪過一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