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是少數清國人自行翻譯的字(對應和製漢字),它是「特殊的權利」的意思,權利的英文為right,指的是正當享有且受保護的利益。所以特權指的是在特定情況下獲得的權益。
privilege的拉丁字源為「私人的法律」,即為因人設事的制度規則。
也就是說特權的本質就是一種特別好的制度環境,它跟個人的努力,甚至跟個人的原生家庭環境都沒有關係,命盤上子田父疾線特別漂亮,不代表就有特權,特權是長在命盤上看不見的地方。
以台灣來說,比如台灣早年的甲等特考,馬來西亞的特權則是各種馬來優先政策。
當然個體原生家庭和階級的背景優勢會帶來不對等的競爭力是肯定的,但是特權的建構其實是基於更底層的土壤,所以如果要認真探討起來,真正要討論的對象應該是形成特權的背後權力(power),那個才是建構制度上不平等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