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文個案是一個非常努力唸書的小孩,拼到最極限也只有20級分(滿分35級分),家長問需不需要重考?
除非是想要建北附中中山的光環,不然高中只要不要掉到太差的學校我覺得都沒差。
反而我覺得比較需要討論的是,人能否靠努力彌補一切不利因素,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我以我自己高中學校為例,當時考上中一中的大略分成兩種人,一種是頭腦相對比較聰明或是有偏科專長的學生,另一種就是資質普通但非常努力的學生。在升大學考試時,努力型的同學和偏科型的同學中有些人選擇重考(重考後能上醫科的不錯),到後來發展的比較好的,不論是大學重考或是研究所洗學歷的同學,社會成就相對比較高的,依然是偏科型或有小聰明的同學。
努力是達成目標的必要條件,但它通常不是決定性因素,一旦天花板決定了,再努力也沒有,天賦適性和熱情才是關鍵所在。
更進一步說,如果一個人對一件事很擅長或有熱情,對他來說他一天工作18小時都不叫「努力」,他只是享受沉浸在其中的過程。